實際工作內容與合同崗位要求不同,怎么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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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法規(gu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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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場人反應,工作中自己所做的事與勞動合同所簽崗位內容不一致,怎么辦?
寵才網(www.ya-stroitel.com)介紹,職場人簽訂合同時都會明確自己的崗位和工作內容,如果實際與當初簽訂內容不符,多次反應無效,職場人該怎么辦?如果辭職可以拿到補償金嗎?
小編整理總結得出,員工辭職,可以要求單位支付補償金的,有下面這些情形:
(一)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;
(二)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;
(三)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;
(四)用人單位的規(guī)章制度違反法律、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,損害勞動者權益的;
(五)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(guī)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;
(六)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。
當你的工作內容與簽訂的崗位不符合,屬于合同的變更,不屬于上述情形,但是合同的變更,應該要得到雙方的同意。你對此變更不同意,完全有理由要求單位按照合同履行。如果單位仍然不聽你的意見,你可以提起仲裁要求按合同履行。










